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舞蹈社团章程

来源:  作者:郭小江  录入:郭小江  发布时间:2025-3-29 16:40:20  浏览次数:1144

第一章 总则

名称与性质 

本社团全称为乐舞天山舞蹈社团”,是由学生自愿组成、接受学校团委指导的非营利性艺术团体,旨在通过舞蹈艺术培养学生综合素养。

宗旨 

传承舞蹈文化,提升艺术鉴赏与表现力; 丰富校园生活,搭建展示自我与团队协作的平台;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培养坚韧与创造力。

口号

“以舞逐梦,绽放青春”——用肢体语言表达情感,以团队精神传递正能量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

管理架构 

社团设1名、指导教师2名,行政、宣传、后勤等由新疆班管理办负责。

职责分工 

长:统筹活动策划、协调部门工作、对接学校指导;

指导教师:负责舞蹈教学、编排节目及技能考核;

新疆班管理办:协助管理日常训练、考勤记录及物资调配;管理社团宣传及拍摄活动影像;

第三章 会员管理

入会条件 

热爱舞蹈,遵守校规校纪; 通过基础舞蹈能力面试(协调性、节奏感测试)。

会员权利 

参与社团所有训练及演出活动; 对社团管理提出意见,监督经费使用; 优先获得校内外舞蹈比赛推荐名额。

会员义务 

按时参加训练,每月缺勤不得超过2次; 维护社团形象,不传播负面言论; 参与团队节目编排及演出任务。

退会机制 

主动退会:提交书面申请,经社长批准; 强制退会:连续3次缺勤、严重违反纪律或损害社团利益。

第四章 活动安排

常规训练 

时间:每周六上午9:30-11:00;

内容: 基础训练(软开度、核心力量); 成品舞学习(民族舞、中国舞); 团队协作训练。

特色活动 

校内舞蹈展演:每学期末举办,设置独舞、群舞、编舞项 举办舞蹈交流展演。

成果展示 

集训末举办汇报演出,优秀节目纳入新年文艺汇演。

纪律与安全

训练纪律 

迟到15分钟视为缺勤,缺勤3次警告、5次自动退团; 训练期间禁止嬉戏打闹,手机统一存放管理。

安全规范 

高难度动作训练需佩戴护具,配备急救箱; 出演出统一购买意外保险,签订安全责任书。

第六章 章程修改与附则

章程修订 

修改需经2/3以上会员同意,报学校团委审批后生效。

附则 

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舞蹈社团所有。

补充建议

成长档案:为会员建立个人艺术成长档案,记录训练视频、获奖经历;

公益行动:组织“舞蹈进社区”活动,为孤寡老人、留守儿童表演。

此章程兼顾规范性与灵活性,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整细节(如训练时间、会费标准)。如需进一步定制,可提供具体需求方向(如侧重竞赛/文化传承/创新编舞)。




Copyright @ 2014 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 版权所有
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 邮编:211800  网站备案:苏ICP备11029008号   苏公网安备 3201130232023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