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名称与性质
本社团全称为“乐舞天山舞蹈社团”,是由学生自愿组成、接受学校团委指导的非营利性艺术团体,旨在通过舞蹈艺术培养学生综合素养。
宗旨
传承舞蹈文化,提升艺术鉴赏与表现力; 丰富校园生活,搭建展示自我与团队协作的平台;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培养坚韧与创造力。
口号
“以舞逐梦,绽放青春”——用肢体语言表达情感,以团队精神传递正能量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
管理架构
社团设团长1名、指导教师2名,行政、宣传、后勤等由新疆班管理办负责。
职责分工
团长:统筹活动策划、协调部门工作、对接学校指导;
指导教师:负责舞蹈教学、编排节目及技能考核;
新疆班管理办:协助管理日常训练、考勤记录及物资调配;管理社团宣传及拍摄活动影像;
第三章 会员管理
入会条件
热爱舞蹈,遵守校规校纪; 通过基础舞蹈能力面试(协调性、节奏感测试)。
会员权利
参与社团所有训练及演出活动; 对社团管理提出意见,监督经费使用; 优先获得校内外舞蹈比赛推荐名额。
会员义务
按时参加训练,每月缺勤不得超过2次; 维护社团形象,不传播负面言论; 参与团队节目编排及演出任务。
退会机制
主动退会:提交书面申请,经社长批准; 强制退会:连续3次缺勤、严重违反纪律或损害社团利益。
第四章 活动安排
常规训练
时间:每周六上午9:30-11:00;
内容: 基础训练(软开度、核心力量); 成品舞学习(民族舞、中国舞); 团队协作训练。
特色活动
校内舞蹈展演:每学期末举办,设置独舞、群舞、编舞项目; 举办舞蹈交流展演。
成果展示
集训末举办汇报演出,优秀节目纳入新年文艺汇演。
第五章 纪律与安全
训练纪律
迟到15分钟视为缺勤,缺勤3次警告、5次自动退团; 训练期间禁止嬉戏打闹,手机统一存放管理。
安全规范
高难度动作训练需佩戴护具,配备急救箱; 外出演出统一购买意外保险,签订安全责任书。
第六章 章程修改与附则
章程修订
修改需经2/3以上会员同意,报学校团委审批后生效。
附则 :
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江浦高级中学新疆班舞蹈社团所有。
补充建议
成长档案:为会员建立个人艺术成长档案,记录训练视频、获奖经历;
公益行动:组织“舞蹈进社区”活动,为孤寡老人、留守儿童表演。
此章程兼顾规范性与灵活性,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整细节(如训练时间、会费标准)。如需进一步定制,可提供具体需求方向(如侧重竞赛/文化传承/创新编舞)。